为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双桦人民检察院积极引入专门力量,深化智慧借助理念,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态度,借“外脑”助“检力”,促进林业局依法管理健康发展。
双桦人民检察院为维护国有林地管理良好秩序主动作为,积极参与辖区内林业局“大棚房”清理整顿专项治理工作。由于对国有土地管理的专业知识掌握有限,为更好地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办案人员结合国有土地管理中涉及的实务问题向双鸭山林区国土资源局发出首份“咨询函”,向专家提出咨询,国土资源局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对检察机关咨询的办案实务问题给予详细解答。
通过借用“外脑”智慧,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在检查中检察人员发现双鸭山林业局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属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到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核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而林业局为早日获益,仅在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后就先行开工建设,存在“未报备先建设”现象,违规使用土地。针对林业局违规使用土地行为,双桦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双鸭山林业局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要求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核手续,确保“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精准落地,真正造福林区职工群众。双鸭山林业局对双桦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认可,并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履行报备审核,现“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报备审核手续已履行完毕。
滴水不成海,独木难成林。双桦人民检察院借助专业领域的“外脑”,拓展自身的“内脑”存储,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将专业知识交给“有专门知识的人”,实现工作的有机融合,为公益诉讼“特色智库”的建立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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